阳台安装太阳热水器物业告业主被驳

2005-10-26 10:16 来源:法制晚报哈建伟 于伟香

在阳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后,业主被物业公司起诉。近日,密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物业公司的拆除请求。 2005年8月10日,李先生在其居住的楼房阳台外安装一外挂式太阳能热水器。但此举却招致物业管理公司的反对,要求其拆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中对此无明确约定。原告未能提供被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据,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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