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维修后出现新问题 再修还付钱?

2008-07-16 14:43 来源:天天商报汤帆

投诉记录(维权热线85852167):我是市区的一名消费者,姓赵。最近,我和欧琳燃气灶的维修部之间发生了维修纠纷,此事便一直拖了两个多月,到现在也没能解决,想请商报维权热线帮忙协调。

2006年9月,我购买了一台欧琳牌燃气灶,真正使用是在2007年1月。到了今年4月,燃气灶的点火器发生故障,一开始我还拖着用了段时间,到了5月份燃气灶就彻底不能用了。于是我找到欧琳燃气灶的维修部,他们来修理的时候收了上门服务费、维修费、零件费用,加起来一共是55元。

花点钱能把燃气灶修好了也行,可是我后来在使用中发现,燃气灶又出了新“问题”,就是只要打开一边灶的开关,两边灶就都点燃了,这样真的很麻烦。我找到维修部,维修人员竟说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因为他在上次维修时已经为我更换了新型点火器,新的点火器就是这样的情况。如果我想要恢复原来那种点火方式,那么就得另外再出几十元钱。

我觉得维修部这样的做法不合理,在没有得到我的同意下就擅自更换新型点火器,导致现在的情况发生。这个钱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汤妹调查:接到赵先生的电话之后,汤妹立刻联系了欧琳维修部的相关负责人马女士,她表示要先了解一下情况再说。不到10分钟,马女士就回应称,确有此事,这是维修师傅在维修时造成的失误,对由此给赵先生带来的不便她表示歉意。因为维修师傅在安装新型点火器的时候,没有向赵先生介绍清楚这种点火器的点火方式。

据马女士介绍,他们有两款点火器,一款的价格是40元,另一款的价格是60元。当时维修师傅给赵先生安装的就是40元的那种点火器。经汤妹协调,马女士表示会立即联系维修师傅说明此事,并让维修师傅尽快上门调换点火器,而且保证不再加收上门服务费和维修费,只要收取20元的零件差价就可以了。

汤妹在第一时间将协调结果告诉了赵先生,他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