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警惕家电“超龄服役”

2010-11-18 14:49 来源:南方农村报

■ 消费警示

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谁家的电视机真好,用了十几年都没修过;谁家的冰箱真好,都用了快十年了,制冷效果还这么好……其实,电器也有“年龄”,“超龄”的电器容易产生故障,甚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据全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64%的家庭耐用消费品都有安全使用期限,超出安全使用期限,电器零部件逐渐老化,安全系数降低,易引发安全事故。为此,消委会发出特别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小心“超期服役”的家庭用品,避免发生事故。

据消委会透露,生活中易发生危险的“超龄服役”耐用消费品主要包括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燃气炉具、彩电、电热毯和电冰箱等6种。调查显示,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高压锅最长的已达23年(国家规定其安全使用期限为8年),燃气热水器最长的达14年(国家规定为8年),在用燃气炉具最长的达16年(国家规定为8年),彩色电视机最长的达20年(无国标,发达国家规定为8-12年),电热毯最长的达18年(无国标,发达国家为8年),电冰箱最长的达21年(无国标,发达国家为13-16年)。调查还发现,一些家庭仍在使用国家已禁止生产、销售多年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生活用品“超龄服役”会引发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在此,提醒消费者关注以下问题:高压锅、燃气热水器、彩电等生活用品均有安全使用年限,超过这个年限后,应及时淘汰更新,否则,极易发生安全隐患,如发生漏气、漏电甚至爆炸事故。以电视机为例,普通电视机使用7-8年后,一些零部件开始老化,如果家中纤维、毛织品灰尘较多,时间一长,电视机壳内部积累的灰尘过多,导致散热不畅,高压线圈一打火就很容易引发大火。二手货市场中,有部分产品是厂家的积压物资,这些产品的使用年限难以判断,更容易发生各类危险,消费者购买二手商品时更要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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