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路漫漫其修远兮?

2011-08-16 14:33 来源:CNET科技资讯网张晓楠

提起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先列举这样一组数字:截止到2010年,中国已有230万吨电子废物,世界排名第二,仅次于300万吨的美国。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由旧计算机产生的电子废物量将从2007年水平猛升200%至400%;由废弃手机产生的电子废物量将比2007年水平增加7倍;电视电子废物将增加1.5至2倍。

230万吨是一个什么概念?我们举一个形象一点的例子吧。一辆卡车一般能拉5吨货,如果把230万吨电子垃圾装满卡车,需要装46万辆,假设一辆卡车5米长,46万辆卡车首尾相连要排列2300公里,相当于从深圳到北京的距离!

这么多的电子垃圾,让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变得刻不容缓。但是这条路前行之艰辛,超乎我们的想象。

提起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普通公众理解的概念,想必跟“卖废品”差不多。但如果有人告诉你“我来处理你的废品,你还要付给我钱”,你肯定觉得他疯了。

对于正规的环保企业来说,他们真的没法跟那些走街串巷回收电子产品的小贩“叫板”。小贩给钱拉走你的电子产品后,只会拆掉值钱的零件,剩余随手一丢。而正规的环保企业要把回收来的电子产品部件中所有的危险废弃物都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环保处置或封存。对于其余没有暴利的部分,需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一条生产线就要好几千万。

如果这些环保企业再缺少补贴和政策的扶持,他们真的是举步维艰。因此在很多发达国家,真的会出现“你给我钱,我拉走你的东西帮你处理”的现象。当然单就国人的环保意识来说,恐怕也还难接受这种观念。

如此一来,我们必须寄希望于国家在法律法规上“出重拳”。2011年1月1日开始,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要求生产者承担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的管理责任。与此同时,没有获得资质许可的处理废电器的企业,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到50万元不等的罚款。

作为《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受关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基本确立了基金征收、使用、监管的原则和过程。《征求意见稿》表明,生产企业要承担的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费用为:电视机15元/台、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空调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针对这一收费标准,很多企业觉得有些高。以美的集团为例,2010年美的冰箱产量为1100万台,以每台12元计算,美的集团仅冰箱一类产品就需要缴纳基金1.32亿元。但是尽管如此,国内不少家电企业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领域已经有所动作,尝试打造家电循环经济产业链。海尔多年来一直与新天地保持着亲密的合作关系。2010年,长虹投资建立了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4月13日,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投产,投产的一期项目的年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将达到10万吨(300万台),平均再商品化率为85%~90%。而早在2006年戴尔就在中国首家推出了废旧电脑回收服务。

除了加强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效率之外,其实很多环保专家也在呼吁,能否在源头上减少电子垃圾的产生。一方面,在产品制造工艺上,尽量减少对环境有所危害的产品的使用,我们欣喜的发现企业已经把产品的绿色、环保作为衡量产品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另外,推广普及标准化的产品。以手机为例,如果厂商们的手机电池、充电器能够标准化,将能够减少多少电子垃圾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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