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家电品牌的售后特别差,在商品处于保修期内时,消费者报修后,维修人员上门服务总是拖拖拉拉。”7月3日,东侨开发区工商局12315台负责人告诉笔者,今年1~6月,该局共调解了20起关于电器消费的纠纷,其中就有16起关于电器售后服务的投诉。
2011年8月,家住蕉城的郑先生在东侨某电器店购买了一款价格1680元的液晶彩电,保修期一年。不料,今年5月初,液晶显示屏就无法正常工作。多次联系商家保修,商家一拖再拖,直到6月底都未上门维修。
“这只是众多案例中的其中一个,在这起事件中商家采取的都是同样的态度‘能拖则拖’,‘三包’服务原本是商家应该履行的义务,最后却需要消费者通过投诉,商家方才或保修或换货。”该局12315台负责人向笔者介绍这个案例后这样说道。
针对电器商家存在售后服务差的问题,该局于6月中旬组织干部深入辖区电器店开展为期一周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期进一步提高商家的法律意识。该局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商家明白只有优良的售后服务才能带来良好的口碑,才能带来更多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