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史密斯热水器能用50年?骗人!

2013-10-11 09:31 来源:家电消费网

昨天(10月11日),沈阳消费者刘先生对本网表示,他购买的一台A.O史密斯热水器使用十年就坏了,而十多年来,A.O史密斯热水器一直在我国打出热水器使用50年的广告,分明是骗人,牟取暴利。

记者打开电视,果然在一频道里看到一位年过半百的老妇人讲述:“我家的A.O史密斯热水器,是父亲在50多年前买的,过了半个多世纪,还在用它洗。”

刘先生表示,十年前,他也是看到这个电视广告,认为A.O史密斯热水器可以使用50年,才花了比其它热水器贵很多的价格购买了该品牌产品。

“10年来,我每两年就请厂家售后人员进行一次上门维护。”刘先生说,今年7月,售后人员给他家的热水器进行常规维护后说,他们家的热水器寿命到头了,如果再清洗内胆的话内胆就该破裂了。“既然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那AO史密斯广告中说的使用半个世纪算不算误导消费者,牟取暴利?”

昨天,记者致电A.O史密斯全国客服。接线客服人员说:“电热水器内胆保修5年。我们没法保证每台热水器都能用50年。广告中说的只是我们品牌在美国发生的一个奇迹,是特例。”

对于A.O史密斯热水器广告中提到使用50年的标语,中国家电协会一位不愿意署名的副秘书长对家电消费网表示,“铁疙瘩使用50年,也会坏掉!何况还是热水器,这是不可能的事。”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则指出,A.O史密斯热水器使用50年的广告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陆刃波表示,A.O史密斯热水器在广告中以现身说法的方式说热水器用了半个世纪,肯定会给消费者一种误解,以为这个品牌的所有热水器都能使用50年。

记者了解到,在2012年出台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中明确规定,电热水器使用年限为8年,在8年之内厂家要对使用过程发生的意外、维护等方面负责;8年之后,任何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火灾以及故障厂家都不用负责。(杜佳)

消费提醒:电热水器每两三年应更换一次镁棒

储水式电热水器的整机使用寿命一般为8年,电热水器用一段时间后,消费者如果感觉加热慢、耗电量大,应及时进行检查,以杜绝安全隐患。储水式电热水器所采用镁棒使用期限为2~3年,消费者自购买、使用电热水器2年左右,应该主动联系相关售后服务部门,更换镁棒,以确保电热水器的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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