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渐欲迷人眼,“樱花”正主也难保商标?

2021-12-14 16:55 来源:家电网

“我以为买到了物廉价美的“樱花”品牌太阳能热水器,没想到是山寨版的,幸好在消保委的帮助下,挽回了损失。”

陈女士在浙江临海市某电器行花费2580元购买了一台“樱花”太阳能热水器,店家信誓旦旦,这是“江苏樱花”产品,也是名牌产品,质量绝对可靠。然而,细心的陈女士发现产品包装箱里并没有合格证。经过查询才得知,自己买的居然是山寨版“樱花”,并不是正宗的樱花产品。

无独有偶,另一位消费者李先生通过淘宝电商平台328元购买到一台标称**樱花燃气灶具,使用不到半年,燃气灶具突然爆炸了,维权时发现原来卖家消失了。专业的燃气灶具研发工程师上门鉴定后表示,李先生一定是买到山寨的或者是低端劣质产品。

三年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销2593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就有大批标称“樱花”的企业,包括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樱花卫厨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但这些企业都不是消费者脑中熟知的品牌,而是山寨品牌。

那么,真正的“樱花”到底在什么地方呢?

正主不如山寨出名

据资料显示,真正的樱花品牌1978年诞生于中国台湾,1994年进入中国市场,在江苏昆山成立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樱花产品遍布全国各地,先后设立了60多家分公司,数千家专卖店、精品店、商场专柜及代理机构

1995年9月21日,樱花卫厨取得了樱花、SAKURA及图商标的注册,核定在排油烟机、热水器、烤箱等厨卫用品中使用。进入大陆之后,樱花卫厨使用“樱花”作为其产品商标和品牌进行宣传、销售,并取得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商标在2002年8月26日前已达到驰名程度,构成在排油烟机、电热水器、厨房炉灶商品上的驰名商标。

不过,在中国市场扩张的同时,樱花卫厨没有做好对自己品牌的保护。如今市场上标称“樱花”的电器品牌多达十余个,更奇怪的是还有樱花冰箱洗衣机等产品走热市场,但樱花卫厨本身并不生产冰箱、洗衣机,品牌乱象已成为樱花卫厨在中国市场难以摆脱的噩梦。

业内专家直言,由于品牌没有得到保护,太多的企业打着樱花的牌子销售,打乱樱花卫厨的市场布局,同时这些杂牌频繁的质量问题更是重伤樱花的品牌形象。

来看看此前山寨给樱花带来了哪些“恶名”吧。

2013年,厦门一起新安装的樱花牌热水器因漏电致消费者死亡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而这款问题产品是由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

2014年,演员张国立状告中山市樱花帝王电器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这个樱花同样生产厨房电器,但与樱花卫厨没有任何关系。

2015年1月,阿里巴巴展开假冒伪劣产品联合检测,广州樱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旗下燃气热水器抽检批次全部不合格,电热水器、油烟机、消毒柜等其他产品的不合格率也高达76.7%,而其使用标识与樱花卫厨十分相似。

除了上述几家“樱花”之外,市场上还有日本樱花、浙江樱花等樱花品牌,整个樱花家电市场十分混乱。

陷入山寨乱象后,樱花卫厨也有过打假、起诉侵权的行为,早在2010年樱花卫厨就对外公示过江苏樱花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的侵权具体情况。2014年前后,樱花卫厨更是将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中山分公司、中山樱花集成厨卫有限公司、中山樱花卫厨有限公司起诉,经过三年的诉讼,到2016年最终法院判决上述4家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樱花卫厨的商标专用权。

如果消费者想要购买正版的樱花产品,需要认准这个商标:“5片白色花瓣,红色底面”,英文商标为“SAKURA”,中文商标为“樱花”。

很多山寨樱花是六瓣樱花,据中国商标网显示,仅在第11类商品分类号中,就有樱花 SUKARA、樱花CHERRY 、樱花SAKNRA 、樱花SAKURA 、樱花 SZYHDQ 等商标名称,消费者十分容易混淆。

樱花商标也难保?

不过,如今的樱花的身份却有些尴尬。除了面临山寨危机外,今年樱花卫厨还陷入商标纠纷之中。

今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武汉樱花家电有限公司(下称樱花家电)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案,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樱花卫厨)为第三人。

据悉,这已不是樱花卫厨与樱花家电首次对薄公堂。据知产宝数据库查询,两家公司因“樱花”商标已有十次交锋。关于“樱花”商标的争议问题,行业内不同声音不绝于耳。

樱花家电,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主要经营领域是家用电器及零部件生产、销售。其1708856号、1721892号“樱花”“樱花SAKURA”商标最早申请注册时间为2000年10月19日。

此案件中,樱花卫厨称,诉争商标对其第1209675号“樱花SAKURA及图”驰名商标恶意摹仿,与第767197号“樱花SAKURA”商标等系列引证商标构成使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同时侵犯了其企业字号权益,具有不良的社会影响等理由,请求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樱花卫厨第1209675号“樱花SAKURA及图”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在排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商品上享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消费者所熟知。且诉争商标与该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方式、整体识别效果等方面较为近似,易使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但是樱花家电称,该商标是从其他公司受让了注册在洗衣机上的第1721892号商标,诉争商标是对该枚商标的延续,因此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樱花家电还主张“樱花”商标并非第三人所独创、类似商标在不同的领域被很多企业和个人所拥有等理由,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

据家电网查询,该案件至今仍未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有意思的是,据中国商标网检索发现,含“樱花”字样的商标申请注册数量多达4333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检索,查询到远超100条企业信息记录(系统仅能显示100条)。仅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登记的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企业,也有100+条记录。

另外,通过知产宝数据库,共同以“樱花”“商标”为关键词,共检索出742篇判决书。目前除了新疆、西藏、内蒙古、黑龙江、贵州、宁夏、甘肃、青海等地未涉及“樱花”商标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外,有关“樱花”商标在中国其他地区均有纠纷。其中,北京涉及“樱花”商标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245件;广东涉及“樱花”商标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为227件。

在行业人士看来,樱花卫厨在产品层面并没有大问题,但是对于樱花卫厨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来说,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品牌问题,否则再好的樱花产品也难逃用户频繁投诉、品牌口碑差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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