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警惕伪劣小家电“伤人”

2005-06-07 09:40 来源:中国广播网(记者柴安东 通讯员王冰)

6月6日消息:外表精美、价格低廉的小家电,却容易暗藏伤人隐患。6月5日,2位购买劣质小家电的消费者投诉到济南市工商部门。但是,由于购买的是上门推销的商品,有没有发票,致使维权成为困难。


6月5日,在济南市北园大街经营五金用品的张先生,遇到一位操着南方话的青年人到其经营的商店里推销台灯、插座、电熨斗、加湿器等小家电。张先生看到这些小家电包装精美,不仅适合自己使用,而且,还可以作为礼品馈赠业务关系,于是,经过一番的讨价还价,最终,张先生买下了5个台灯、3个电熨斗。当中午时分张先生打开拿出其中一个台灯,结果刚通上电源,就闻到一股的塑料烧焦的味道。继而,灯泡急剧闪了几下后,便熄灭了。张先生顺手要按灭开关,顺着手指,一股电流瞬间袭来。吓的张先生赶忙切断电源。等静下神来,急忙翻看台灯的包装,才发现包装上既没有生产厂家的名称,也没有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有效的证明,此时,张先生才恍然大悟。到就近的工商所投诉。鉴于当时张先生没有索要发票,而且,销售给他的又是流动推销的商贩,一时间让工商执法人员也无从查起。


更让方小姐害怕的是,她在同一流动商贩处购买的电熨斗,刚一通上电,就听到一阵“兹兹”的声响,邻近的同时即忙撤掉电源。找来本公司的维修人员进行全面的“体检”后,发现该电熨斗里面有数股线头竟裸露在外面。


济南市工商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推销劣质小家电的流动商贩,一般都是以商品直接销售的名义,采取低价格的手段,利用人们对其商品包装精美的偏见,销向一些小型商业网点,尤其是各种经销工业产品的商店。其所销售的小家电都没有认证标志,部分产品在结构设计上不合理,存在带电部件外露、防触电保护不合标准等安全隐患,易造成短路着火、烫伤、电击等危险。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小家电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家电商店购买,并索要发票,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假冒劣质的小家电,使得自己的权益受损和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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