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样品机:“不退不换”惹纠纷

2005-08-04 13:50 来源:中国电子报左延鹊

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了解到,2005年上半年全国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81557例,占投诉总量的24.9%,排名第二,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9%。其中空调厨卫电器的投诉共受理10532例,成为投诉增长速度最快的两项产品。 中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在解决今年家用电器投诉中,出现了几起关于消费者和卖场就样品机“不退不换”条款产生纠纷的案例。那么样品机与正价商品到底有何不同?它们在售后服务上又存在哪些隐患呢?记者为此走访了京城几家大卖场。 消费者:购买时顾虑颇多 所谓样品机,通常是商家在卖场向公众展示产品特性,让用户感受产品而摆放的样品。由于是演示机的原因,它需要经常开机或者整天进行效果显示,所以严格来说它们是被使用过的产品。 记者在苏宁电器马家堡店看到,各个电器专区均能看到不少知名品牌的洗衣机电视机和空调都用红色字体打出了“样机优惠”的字样。一款伊莱克斯洗衣机原价为3788余元,现仅售2900元,如此惊人的促销价格吸引了好几位顾客。据促销员介绍,虽然这台样品机摆了两个月进行演示产品质量,但质量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台样品同样享受“三包”售后服务,从价格上讲也比未拆封的包装箱里的待售产品优惠很多。 正准备购买样品机的吴女士告诉记者:“样品机价格要低好几百元,价钱很实惠,在正规卖场买样品机使用,质量和售后也比较放心。”采访中,一些消费者表示如果价钱合理还是愿意购买样品机的。不过也有部分消费者认为,样品机毕竟使用过一段时间,购买时心里会有所顾虑。 卖场:售后与正常商品没区别 永乐电器北京市场部陈贵滨介绍,样品机是用来在卖场进行陈列展示的产品,具体什么时间下柜作为样品优惠处理,由供货商来决定。由于卖场的展示空间有限制,所以如果每当有新品上市,就会把一些展示时间过长,不再作为主力机型在卖场推广销售的电器作为样品机来处理销售,这个期间可能会是三个月、半年。虽然小部分样品机在展示过程中会有自然损耗、磨损、划痕等现象,但不会影响质量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会退回供应商处理。 国美电器北京分公司的新闻发言人陈琳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样品机与正常商品一样,同样享有“三包”服务。此外,样品机还享有厂家及商家所提供的其他与正常商品一样的附加或额外服务。但有一点需要说明,样品机是建立在消费者与商家在现场就样品机购买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发生的,是双方认可的一种交易行为。作为卖家在保证样品机质量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应提前向消费者申明,样品机属于6-9折的特价商品,因此“不退不换”。 苏宁电器马家堡店李晓冰店长认为,虽然促销员在事先已经和消费者就所购买样品机售后的情况讲明,但消费者也有选择退货的权力,这时就需要双方协商处理此事,往往苏宁会按照尊重顾客的做法给予退货。 律师:购买时需要三思而后行 北京天地时律师事务所韩律师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不合法产品不能进入市场,商家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无论是样品机还是非样品机,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都应该保证同样的售后,即使样品机事前有合同约定“不退不换”,这时也将完全不再受合同条款的约束,视为无效合同。但是,这里要说明的是“不退不换”是商场方面一个合理的条款,而非霸王条款,因为消费者所购买的样品机比正常商品已经便宜了1-4折,所以在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的前提下,理应承担“不退不换”的条款。韩律师表示,样品机一般是不能当商品出售的,商家如果因失误而错将样机当成新货卖给顾客,则应承担调换责任;若是故意“李代桃僵”,则属于欺诈行为,顾客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中消协的工作人员最后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样品机时,一定要对其残损情况仔细检查,最好选择品牌知名、口碑皆好的家电卖场中选购,以免将来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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