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最高为16年

2005-12-14 14:41 来源:芜湖日报徐涌 林见

花钱可能很多使用年限很短 旧家电因价格便宜而受到某些消费者的青睐,但是旧家电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却不容忽视。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旧家电,一定要注意实际使用年限,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近期一些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反映,他们在一些个体经营户手中购买了“库存产品”、“二手产品”,这些产品均属于旧家电产品,消费者买回后使用不久即出现彩电无声音、无图像,冰箱不制冷、空调不制冷或不制热等故障,甚至有的彩电外壳是新的,显像管却是旧的。这些家电产品一旦出现故障,经营者则理直气壮地说你买的是处理的旧产品,无法享受免费“三包”服务,如果要换显像管,你再拿钱来。这样,消费者虽然花少量的钱,买回了家电,但不久无法使用,要想使用它,就要拿出比买它还要多的维修费来,而且,修好后的家电产品,也不知道能用多久。 消协有关人士认为,根据投诉情况分析,广大消费者要坚持理性消费原则,拒绝旧家电。首先,旧家电存在着安全隐患,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知道该产品实际使用时间和年限,一旦该产品出现漏电、爆炸,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伤害时,很难依法维权;其次购买旧家电,消费者很难享受到免费“三包”服务,从经济角度计算,花钱可能更多,使用年限可能很少。同时,市消协要求经营者在销售旧家电时,一是应保证能正常使用;二是告知消费者该产品实际使用年限;三是承担一定范围的售后服务,并用文字形式向消费者表明。 据了解,一般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为:电冰箱:10—15年;电视机:8—10年;电风扇:16年;洗衣机:12年;电热水器:12年;电热毯:8年;电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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