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赠品毛病多能否三包有说法

2008-04-11 15:39 来源:中山商报新华

随着附送赠品成为家电促销的常见方式,家电赠品的质量问题开始引起人们重视。记者日前采访辽宁多个城市的工商、消协部门了解到,近来因家电赠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维权纠纷日益增多,而这些赠品能否享受“三包”,则成为争议焦点。

鞍山市陈女士日前因家电赠品出故障而投诉到消协。今年初,陈女士在商场选购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冰箱,附带了三样赠品:电饭煲、电水壶和无烟炒勺。可用了一个月后,赠品接连出现问题。她找商场去维修,销售人员却说赠品是厂家免费提供的,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沈阳市的李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烦恼。前不久他买一台电磁炉,商家赠送一个鸳鸯火锅。没想到,用了两次锅底就黑了,而且特别容易煳锅。李先生去找商场退换,却被告知“赠品不能退换”。

记者采访了解到,家电赠品主要集中于电水壶、汤锅、体重秤、保暖杯等,手机、相机等数码产品的赠品则以电池、蓝牙耳机为主。多数赠品“身世”模糊不清,标注生产厂商的寥寥无几,有的在包装上注明“××品牌专用赠品”字样,仅有少数厂家附送的是同品牌赠品。而这些赠品在出现质量问题后,多数销售商都拒绝“三包”。

沈阳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维权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家电赠品有权获得质量保障和“三包”服务,但是消费者在获得赠品时,一定要记得让销售商在家电发票上注明附送赠品的名称、品牌等,这样出现质量问题时可证明赠品的出处。消费者对问题赠品可要求维修和换货,由于赠品价格不详,并且与家电捆绑销售,一般不能退货。另外,维权人士提醒消费者不要被赠品所迷惑,选购家电时还是要以商品为主,毕竟赠品比较便宜,实用性也不是太强,只有在商品的品质相当、价格相近的情况下,消费者才应该对赠品略作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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