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的冰箱着火 厂家又赔一台冰箱

2009-02-10 11:36 来源:郑州晚报

荥阳陈增顺家使用了14年的冰箱着火了。昨日(2009年2月09日),在经过10多天的交涉后,厂家赔偿了陈家一台同型号的冰箱和2000元钱。荥阳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说,类似这样的维权,消协不会支持。律师认为这是厂家在“破财消灾”,法律是不支持赔偿的。

2月3日,记者来到陈家,着火的冰箱还放在阳台上,冰箱表面有着明显的着火痕迹,可以看得出是电脑板位置处着的火。

据陈增顺的岳父张老汉回忆说,1995年6月,陈增顺买了这台冰箱。今年1月29日,张老汉正在家中做饭,见放在阳台上的冰箱向外冒烟,慌忙跑过去打开冰箱门,一股火直冲了出来,他赶紧端来一盆水将火扑灭。“如果家里没有人,那着火的后果真不可想象。”

陈增顺说,冰箱不能用了,里面上千元的年货也毁了,更严重的是,张老汉受到惊吓,精神恍惚了好几天。

厂家赔了一台冰箱和2000元

陈增顺当天便拨打了厂家的电话。第二天,厂家代表来了解情况,要求陈增顺出示使用说明书、发票等证据,但他没有拿出来。2月2日,厂家代表说只给500元的补偿,“冰箱已交付14年了,已经过了10年的使用安全期了,厂家就不承担责任了。500元不是赔偿,是人性化的补偿。”

“这正在使用的冰箱着火了,厂家怎么能不赔?”陈增顺认为过了使用安全期,厂家可以不免费维修,但引发了事故,还是要赔偿的。“如果厂家不给我个满意的答复,等到3月15日,我拉到有关活动现场去曝光。”

昨日(2009年2月09日),陈增顺获得厂家一台同型号的新冰箱和2000元的赔偿。厂家代表李先生说,这是厂家给予消费者最大化的补偿,而不是赔偿。

相关阅读:


修理4次 “空气能”热水器买来一肚气


甘肃抽查电热器具等产品 127批次不合格


不到一年修好几次 买台空调竟成装饰品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