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截至9月1日,我市“家电下乡”工程实施8个多月来,农民朋友踊跃购买家电产品50484台,销售额达7861万元,已发放补贴800万元。
2008年12月底,我市开始实施家电下乡工程。8个多月来,农村消费异常活跃,农民购买热情高涨,家电销售快速增长。六、七、八三个月,月平均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上。其中,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仍是家电下乡的热门产品。随着电脑下乡的逐步深入,电脑也成为热销产品。统计显示,仅7月份,我市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额就达1794万元。岐山县、渭滨区、扶风县、凤翔县家电下乡总销售额均超过1000万元,约占全市家电下乡销售总额的53%。
市商务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时一定要正确识别家电下乡产品:正规的家电下乡产品,在外包装和说明书上都印有“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每台家电产品说明书的封面右下角都粘贴有本机的“标识卡”,标识卡与该台家电唯一对应,在标识卡上印有该台家电的型号、产品标识号和最高售价。如果没有标识卡就是假冒家电下乡产品,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向商务或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