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日电冰箱突发自然 烧毁家里财物近2万元

2009-11-10 17:06 来源:家电网

家中的电器产生自燃现象,该由谁来负责?近日,杨小姐家的华日冰箱用了才三年多,十多天前的旁晚突然自燃了。由于当时没有人在家,整个冰箱烧毁,也烧掉了一些其他的家具,损失了近两万。

现场已破坏,无法鉴定结果

据杨小姐向记者反映,因为家在农村,当时消防队赶不过来,火是村民帮助熄灭的,在场的人都认为是冰箱自燃引起的。由于是木结构房子,大家灭火后怕再次着火,就打地打扫了一遍。可是正是由于这,第二天消防队来了后,说现场被破坏了,无法鉴定起火原因。当然杨小姐不知道消防鉴定的原则是什么。次日,华日冰箱的技术员也来看了,态度也挺好,说什么华日会好好处理的,拍了一些照片就回去了。现在十多天过去了,期间华日的技术员先后来杨小姐家三次,但都没有打开冰箱看过,也没有给他们一个说法。后来杨小姐找到了市消协,消协出面帮助协调,公司一听消协要协调,上周五有派两人来我家了,这次打开冰箱看了,冰箱已经烧的不成样子了,他们竟然又说不是他们冰箱的问题。我们真是彻底无语了,如果要检查为什么前几次来都不打开冰箱看?整个冰箱都烧毁了,他们有怎么能判断不是冰箱的问题呢?当然,我也不是一口咬定是冰箱的问题。不知道,华日冰箱为什么听到消协要协调的时候态度变得这么强硬,他们公司就认消防鉴定!杨小姐认为华日冰箱态度的转变无非有一下几个方面:

1、由于当时没有保护现场的意识,只想把易燃的东西清理一下,防止火灾再次燃烧,这使得现场破坏了,消防难以鉴定。

2、电器燃烧在我国也经常发生,可是我国没有专门的鉴定机构,这使电器的鉴定非常困难,价格也很贵,一般的消费者是很难承受的。

3、开始对华日公司太过于信任,错过了处理的最佳时机。

事情过了十几天了,华日答应了赔偿3000加一台冰箱,可是杨小姐家这次损失了近两万。

现在国家有”电器下乡”活动,以便拉动内需.希望广大的消费者,在购买常用加电时,多多比较,选个好牌子,要不买个隐患放在家里就不好了,不要贪图价格上的便宜,特别是广大的农村朋友们.希望国家能够完善加电起火鉴定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小编在这里提醒消费者,根据消法第七条有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消费者能否向经营者提出索赔,关键在于消费者能否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财物损失与商家有直接或连带的关系。另外,还必须证明究竟损坏了什么东西、价格多少。俗话说“十赔九不全”,特别是夏季,家电自燃的高发季节,在遭遇突发事故时,消费者一定要保护现场,保存证据,并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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