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维修拖了仨月 经协调终获维修

2010-05-12 14:56 来源:辽西商报谢彤

义县一位消费者购买的一台洗衣机,没用一个月脱水桶上方的盖就损坏了,虽然毛病不大,但因为该品牌厂家在义县没有代理商,拖了仨月消费纠纷也没有解决,后经过义县工商部门的协调,洗衣机终于得到维修。

2009年11月13日,消费者林女士在义县某家电商店以780元的价格购买一台某品牌洗衣机。12月初,洗衣机脱水桶上方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林女士便找到经营者要求维修,经营者让林女士到售后服务修理部进行修理。修理部以厂家没有及时发给维修配件和发来的配件错误为由,一直拖到2010年3月中旬都没有维修洗衣机。消费者林女士十分生气,于是打电话到义县12315进行申诉,要求修理部尽快维修洗衣机。经义县12315调查了解,天津这一洗衣机厂家在义县目前无代理商,厂家发配件不能直接到达义县。经义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与修理部经营者多次沟通调解,最后厂家通过把配件发到锦州,修理者再到锦州去取的方式取得维修配件,之后给消费者更换。这样拖了三个多月未能维修的洗机衣终得维修,消费者林女士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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