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家电遇质量问题竟不能享受“三包”?

2010-05-20 10:04 来源:无锡日报王琴 周敏瑜

赠品家电遇到质量问题,竟然不能享受“三包”?江阴消费者张先生前不久在商场购买家电时获赠了一台加湿器。不料使用一段时间后,加湿器却不工作了。随后,他将加湿器送到商场去检修,被告知内部有一零部件损坏。张先生提+出,赠品尚在保修期内,要求商家予以维修。但商家以加湿器是赠品为由,不能享受“三包”服务,拒绝承担维修责任。

商家的这一说法,是否能够成立?江阴消委工作人员认为,商家在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物品作为奖品、赠品,而且赠品作为商品的一部分,不但质量要合格,售后服务也应该享受和正品同等的待遇。由此看来,张先生得到的赠品加湿器理应享受“三包”服务。经过江阴消委会调解,商家最终为张先生更换了一台加湿器。

据了解,目前家电等行业促销时,消费者购物所获得的赠品主要集中在小家电、厨房用品、数码小产品等,而多数赠品“身世”模糊不清,仅有少数厂家附送的是同品牌赠品。这些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有些销售商就拒绝“三包”。

针对赠品出现的“三包难”问题,江阴市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获得赠品时,可以让销售商在产品发票上注明附送赠品的名称、品牌等,这样出现质量问题时可证明赠品的出处,消费者也可以据此要求商家对赠品进行维修或退换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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