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机两年用不了 消协调解更换新机

2011-05-23 17:5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龙强 朱海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饮水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投诉。

投诉3月下旬,消费者李某来到万载县消协投诉,称他于2009年4月在当地某家电经营部购买了一台饮水机。买回去第二天,李某发现该饮水机不能制热。随后,李某联系经销商维修,维修人员称主板有问题。经联系厂家,数月后,维修人员为该饮水机更换了主板。

一个月后,该饮水机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李某联系经销商,对方以超过保修期为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结果:万载县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虽然该饮水机已超过保修期,但自李某购买之日起该饮水器屡次出现质量问题,李某正常使用该饮水机的时间有限,经销商对此应承担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经销商无偿为李某更换一台新型号的饮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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