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在百货买三星洗衣机 赠品8个月拿不到

2011-09-01 10:18 来源:桂林晚报秦丽云

趁元旦商家搞促销送赠品,买了台洗衣机;可近8个月过去了,赠品迟迟未得到。昨天(8.31日),遭遇此事的顾客陈小姐再次来到商场追索赠品,依然无果。

今年1月1日,陈小姐在七星区南城百货一楼的家电销售部购买了一台价值5360元的三星牌洗衣机。让陈小姐开心的是,购买洗衣机后,商家承诺赠送乐扣六件套组合一个。当日,商家以赠品尚未到货为由,写了一张欠条,说最快一周左右就可以到货,到时主动跟陈小姐联系。

商家写了欠条,陈小姐觉得商家很有诚意,就回家静候佳音了。可是,这一等,就是大半年。

“购买商品一周后,我跑去商场问,说没来。”陈小姐的家距离南城百货较近,每周都要去那里购物,隔三差五她就去问赠品的情况,“他们不是说还没来,就是说下个月来,根本没有一个准信。难道为了这点赠品我要等无数个‘下个月’吗?”

昨天(8.31日)中午,记者跟随陈小姐来到南城百货家电销售部的售后服务台。一个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送给陈小姐的赠品是由商家提供的,而商家迟迟没有将货送到位,他们也没有办法。

昨天(8.31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根据欠条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一个导购员。该导购员说,至今为止,她也不清楚商家何时才能提供赠品,“估计10月份到货吧,赠品我们一定会送的”。记者问,搞促销时既然没有赠品为何还要承诺赠送呢?该导购员说,当时以为联系其他卖点可以拿到赠品,也就没考虑太多。

针对此事,市消费者协会的一工作人员表示,商家为了促销送赠品,赠品却迟迟没有兑现,商家的做法违背了商业活动中的诚实守信原则。

工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在此事中,商场促销送赠品的做法属约定不明,严格来讲属商业欺诈。商家在打出购物送赠品的宣传时,就应该明确标出赠品的数量和送赠品(让利活动)的准确时间,还要有证据证明赠品是否已赠完。

陈小姐则表示,她会继续等到10月。如果到时商家还不兑现承诺,她将到消协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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