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家电出国标 各企业:成本增加不足惧

2011-09-22 09:01 来源:大众日报白洁

9月15日起,《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空气净化器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的特殊要求》5项家电抗菌标准正式开始实施,涉及四类主要家电产品,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只要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声称有除菌功能就必须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标准则必须将除菌功能去除掉,以免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这一系列标准是专门针对抗菌家电提出来的,产品宣传上声明具有抗菌、除菌和净化功能的产品必须达到标准要求的指标。同时,标准规定重点是对声称具有抗菌、除菌和净化功能的四类家电产品在抗菌、除菌性能上所做的界定和规范,而且并未将标准定得过高。多家空调、冰箱、洗衣机及空气净化器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均表示,他们生产的产品能达到标准有关要求,甚至一些产品抗菌率、除菌率和净化率远远超出标准中的规定。

新标准是否会增加家电企业的生产成本呢?松下家电研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洗衣机技术企划部部长贾春耕称,国家抗菌标准实施以后,要想符合标准要求,产品成本会有所增加,但增加幅度不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电冰箱的特殊要求》主要起草人之一,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肖建军介绍:“要使家电零部件具有抗菌功能,要么使用有杀菌能力的材料(如铜),要么在零部件材料中添加抗菌材料,所以增加一定成本是肯定的;另外,设置杀菌装置,对处理对象(如冰箱中的食品,房间里的空气)进行微生物处理,这样增加一定成本也是必然的。但从企业的实践看,在保证抗菌效果的同时,控制好成本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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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具体内容规范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规定,抗细菌材料的抗菌率大于或等于90%,抗霉菌材料的防霉等级为1级或0级;《空气净化器特殊要求》规定,在模拟现场和现场试验条件下运行1h,空气净化器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同时其使用的净化材料应能够更换或再生、净化装置能够清洗和消毒;《电冰箱特殊要求》规定,抗菌冰箱或其应用抗菌材料生产的主要部件(接触时间18至24h),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的抗菌率应大于或等于90%;《洗衣机特殊要求》规定,具有除菌功能的电动洗衣机其除菌率应不小于96%;《空调器特殊要求》规定,抗菌净化空调在运行1h,其抗菌(除菌)率大于或等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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