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欧亚联营售质量不合格松下洗衣机

2013-04-23 11:22 来源:东北新闻网顾明哲

前不久,市民高先生在沈阳欧亚联营订购了一台松下洗衣机。由于婚房还在装修中,高先生并没有要求立即安装。今年4月,婚期将至的高先生向商家提出送货安装的要求,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一台小小的洗衣机竟把自己折腾得心力憔悴。

据高先生回忆,洗衣机送达后,松下的安装员很快便上门进行了安装,然而在安装过程中,工作人员却告知:自己买的可能是台样机,不仅封条有启封痕迹,还缺少零件!

“当时我都没敢信,心想会不会弄错了。可仔细一看,发现还真有这么回事。”高先生立即拨打了经销商的电话询问,销售人员在与安装员进行简单沟通后表示:该洗衣机为残次品,可以为消费者进行调换,但是目前没有现货,只能等待从别处调。

无奈之下,高先生只好选择继续等待。

新调洗衣机再遇质量问题

苦等十天后,高先生终于接到了到货通知,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彻底激怒了高先生。

“收到货以后,我心里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可等全部安装完毕后一试验,哗的一声,洗衣机里的水洒了一地。一检查,发现排水阀竟然又出了毛病。”高先生气愤地说。

随后,高先生再次致电经销商要求退货,销售人员表示同意。可一连三天过去,却没有一个工作人员与高先生取得联系。无奈之下,高先生只得亲自来到联营商场寻求解决方案。

商家竟称:出现这种情况只能算你倒霉

面对高先生的种种质疑,售货员则表示:在我们商场还从未出现过类似情况,只能算你倒霉了!而联营客服给出的答复,竟也如出一辙:只能为高先生办理退货,无法做出额外补偿。对于这种“耳熟能详”的答复,高先生认为十分不合理。

高先生告诉辽宁消费维权网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作为一个知名企业,不仅不该出现这种荒唐错误,更不该依仗自己的强势地位欺压消费者,草草了事。谁都不差这点钱,但是商家的态度令我无法接受。”高先生说。

截至记者发稿前,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已在联营购买了另外一款洗衣机,但是联营方面却只给予了100元的优惠。由于婚期将至,自己只得忍气吞声接受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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