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启东:家中冰箱自燃幸得及时发现

2013-04-24 14:42 来源:中国启东

家中冰箱半夜突然起火,造成不小损失。工商执法人员多方调解,一场纠纷得以平息。

3月18日凌晨4时许,王鲍镇方心村村民柏先生正在家中二楼房间睡觉,突然被一阵刺鼻的焦味呛醒。柏先生下意识地打开电灯,发现电灯不亮。他马上意识到可能是家里的电路出了问题,赶紧起床拿起手电筒查看情况。

柏先生检查完二楼后,来到底楼储物间。一打开储物间的大门,顿时一股浓烟扑面而来,柏先生被呛得差点没喘过气来。他打开储物间的窗户,并用手电筒扫视四周,发现储物间的墙面、天花板和地面已经焦黑一片。再走近墙角一侧细看,赫然看到电冰箱的两扇门全部开着,底部和门上还在冒浓烟,墙面的插座已被烧毁,实木地板上烧出了一个大窟窿,部分墙面表层脱落,近旁的衣服、鞋子、书柜等被熏得漆黑。所幸储物间内其他易燃物品与冰箱隔了一段距离,没有引发更大的祸害。

柏先生一家人提心吊胆地捱到天明。因为涉及火情,柏先生无法排除人为纵火的可能,在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的同时,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3月19日上午,启东工商局启西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冰箱经销商,并与当地派出所民警一同来到柏先生家中。经过一番察看、分析后,民警排除了人为纵火的可能,初步判定这起火情的“罪魁祸首”是冰箱。

随后,工商局工作人员与该冰箱的生产厂家取得了联系,敦促经销商与南通地区区域代理商迅速做好沟通工作。在工商部门的督促下,厂家和南通区域代理商先后多次派人到现场察看。

4月10日,启东工商局启西分局组织对此事进行了第一次调解。柏先生要求厂家赔偿房屋墙面维修费、电线线路整修费、地板维修费,室内其他财物损失、误工费,以及房屋卫生清理费等合计12580元,而厂家提出补偿损失4000元。双方提出的补偿金额差距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期间,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厂家、代理商多次进行协调,并建议厂家与该品牌冰箱的参保单位联系,由参保单位承担部分补偿金。

4月16日下午,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冰箱生产厂家、冰箱投保的保险公司、南通地区区域代理商、经销商和消费者再次聚到一起。由保险公司对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并列出补偿清单。在启东工商局启西分局的斡旋下,各方最终达成协议:1.由厂家承担用户房屋损失6500元(其中保险公司定损6000元,厂家适度补偿金500元);2.南通区域代理商承担额外补偿金1500元;3.厂家提供一台同等价值同品牌的新冰箱给消费者;4.经销商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的饮水机。各方对于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柏先生当场接收了8000元补偿款。4月17日、20日,柏先生又相继收到了厂家承诺的一台同等价值同品牌的新冰箱和一台新饮水机。

启东工商局启西分局局长黄汉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调解过程中,厂家认为消费者家中着火原因,因为没有经过法定权威机构的检测,不能完全确定是由于冰箱自燃引起的。由于法定检测费用大约在1万元以上,而且周期较长,本着维护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的利益,启西分局与各方进行了深入沟通,才促成了调解。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