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在市消协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丁女士终于从市内一家商场换到了一款冰箱,并将前期商场送错的冰箱送回商场。新的冰箱是按照原先的促销价销售给丁女士的。
丁女士4月11日在这家商场看中了一款冰箱,当时该冰箱正在做促销,促销时间为当天,丁女士当天付了定金。第二天,丁女士到商场付清了全部货款,拿到了购物发票。几天之后,商场将冰箱送到丁女士家中,丁女士发现并不是原先的那款。经核对,原来是销售人员在开发票时误将冰箱的型号开错,而在拿发票时丁女士也没有仔细核对。丁女士当即要求换回自己原来看中的那款冰箱,可商家表示那款冰箱已经没货,只能为其退货。丁女士认为是商家不愿再按促销价销售冰箱才谎称缺货。4月19日,丁女士向市消协投诉。
市消协调查后认为,按照《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起消费纠纷是商场工作失误造成,应当负责调换冰箱。即使是暂时没货,商家也应当和厂家协商,积极为丁女士换货。商家认同了消协的说法,和厂家沟通后,为丁女士成功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