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和泉州两地6单位:8批次小家电不合格

2014-12-09 09:44 来源:东南快报徐昕昀

近日,省工商局开展了家用电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此次共抽查了厦门和泉州两地的6家经销单位销售的电熨斗、电热水壶、电吹风、电热锅、毛发护理器具等家用小电器样品50个批次,涉及34家生产企业。其中半球、雄达、欧美健、正牛、冬灿、顺成厨具有质量问题。

据悉,本次抽检结果合格42个批次,合格率为84%;8个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7个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合格率为86%;3个批次外在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外在标识合格率为94%。

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分别为正牛连体电热锅(型号:AQ-024;24cm(加厚))、冬灿豪华型电热锅(型号:DC-700)、固德丽电吹风(型号:GDL-3611)、顺成厨具紫砂电炖锅(型号:SC-D35)、半球电热开水壶(型号:QG-A3)、雄达电吹风(型号:A020724)、欧美健电吹风(型号:BL300)。

7个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输入功率不合格。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输入功率不合格容易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火灾、触电等安全隐患。

工商部门分析认为,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两点,分别是生产单位只重视性能设计而忽略了安全设计或对安全设计考虑不足。另外,生产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未采用符合标准的电线以及元器件。对此次抽查检验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消费者在选购家电产品时,应尽量到规模较大、服务质量和信誉较好的商场或专卖店,选择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制造的产品。要挑选有国家强制性3C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产品,注意产品使用说明和产品标识是否规范齐全,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如遇到假冒伪劣商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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