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3.5亿元!湖北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出炉

2024-06-04 16:16 来源:湖北省商务厅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8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全省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畅通家电“去旧换新”消费循环,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金额

补贴资金总额3.5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3亿元,回收废旧家电补贴0.5亿元),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市州财政各负担50%。如提前使用完毕,即发布补贴政策结束公告。

其中线下资金2.5亿元,线上资金0.5亿元,回收补贴资金0.5亿元。

三、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若干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件商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单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3000元。

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包括空调电视机投影仪、冰箱冰柜、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电饭煲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17类商品。产品须在中国效能或水效标识网备案达一、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回收企业回收补贴范围内的废旧家电享受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回收类型和数量进行测算,单个回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四、参与方式

(一)消费者下载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通过平台完成售旧、购新和支付;

(二)购买新家电须交售旧家电,交售旧家电不受品种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必须一致;

(三)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四)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

(五)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六)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

(七)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需由线上、线下参与商户提供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商户结合实际约定;

(八)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

五、参与流程

(一)线下使用流程

活动期间,省内个人消费者根据手机定位所在市州区域,登录入选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专区”,提交收旧申请(提交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地址、旧家电品类、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品牌);平台审核后,消费者获得补贴资格;消费者到入选商户购买新家电,通过入选线下支付平台应用程序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按实际支付金额10%实现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支付开具发票;新机出库配送安装,商户同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完成收旧信息上传(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相关图片、购买人姓名等信息)至入选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流程完成。

线下补贴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二)线上使用流程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省内任一市州区域(含县市区)均可登录入选服务平台APP“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专区”,进入参与活动详情页;点击欲购商品详情页,选择“以旧换新”活动栏,上传交旧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并同意平台《以旧换新交易协议》后,进入订单结算页面,使用指定支付方式实现实际支付金额10%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新机购买订单;服务平台上门回收旧家电,上传旧机回收报告(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相关图片、购买人姓名等信息);新机出库配送安装,开具发票,流程完成。

线上补贴收货地点须为湖北省内区域。

六、服务平台

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认2家线上电商平台、1家线下支付平台和1家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平台。服务平台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根据平台类型,应分别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金融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合法资质;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类似补贴活动运营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能够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和后台数据真实完备。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及时解决咨询及投诉等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三)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配套自有资金、联合商户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四)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平台活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服务平台须提供顺畅、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平台须按要求向省商务厅提交全省补贴核销等相关数据;本次补贴核销全部完成后,平台须及时提交汇总数据和工作总结。

(六)活动期间,服务平台在补贴核销时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

线上电商平台需具备完善的收旧换新、安装维修和线上家电类商品销售优势,具有商品自营能力,确保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为活动范围内的全品牌、全品类商品,能实现从湖北省内仓库发货、收货地为湖北省区域范围。能提供一站式收旧换新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等服务。

线下支付平台需配置高效的支付服务系统,实现补贴商品信息录入与校验,具有完善的商户报名系统;确保平台使用率高,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能够保障补贴投放、运营、使用等日常运营服务,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在领用补贴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购买任何设备以及收取任何费用;

回收服务平台需自身拥有覆盖全省直达到村的多级回收网络体系,拥有3年以上“回收-存储-转运-分拣-拆解-加工利用”完整产业链运营经验,能够为旧机的回收和规范拆解提供有力保障。具备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收旧申请、自动派发回收订单、收集旧机回收报告、根据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优化平台服务功能的能力。

七、参与企业

(一)家电家居零售商户

省商务厅会同市州商务部门、湖北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服务行业协会,对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的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家居零售商户(以下简称商户),进行审核后,通过官网公布。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从事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产品销售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类别为零售业,且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4.具备3个自然月的资金垫付能力;

5.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6.支持通过本次服务平台进行收旧和支付;

7.承诺提供企业配套优惠,优先选择能提供不低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同等金额的商户;

8.参与线上核销的商户须为入选电商平台的商户,能实现从湖北省内仓库发货,且能确保收货地址在湖北省区域范围内;

9.参与线下核销的商户,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商户识别销售遴选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

10.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为参与换新补贴消费者提供收旧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能提供相关工作数据。

(二)回收企业

省商务厅会同湖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对市州商务部门推荐的参与政策实施的回收企业,进行审核后,通过官网公布。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2.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4.回收网点在省商务厅入选的服务平台上完成家电以旧换新信息注册,具备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5.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

6.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7.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8.须纳入在入选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信息服务和“互联网+回收”服务;

9.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回收旧家电价格不得低于废旧家电回收补贴标准;

10. 须对回收的废旧家电实行“一机一码”,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家电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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